寻物启事的酬劳可以不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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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物启事的酬劳可以不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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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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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法律角度来看,寻物启事酬谢行为属于要约行为,只不过该要约的对象较为广泛,要约的对象是全社会而不是某一个特定的人。

    因此对于该要约,任何人都可以承诸,只要遗失物找到,并且如数返还失主,双方也会因此建立起了一种合同关系,而合同的一方即作出寻物启事酬谢行为的一方,也应当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支付酬金。如拒绝支付或者减少支付,则将构成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其未向拾得者支付报酬,拾得者也可就应得报酬诉至法院。

    2024-10-06 09:40:06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