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今天(13日)举行记者会,通报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的主要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有记者提问:请问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提出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
- 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的主要规定包括:一是,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是,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三是,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
- 修正草案主要提出了如下几方面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一是,国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二是,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三是,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育服务。四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五是,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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