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继承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是开具合法继承人证明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由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带上这些证件和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第二步,携带第一步开具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遗嘱,则需要带上遗嘱),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材料由公证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继承权公证书。
第三步,带着继承公证书原件、继承过户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过户登记。
如果继承人有多个,且继承分配意见不统一时,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最终获得法院判决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过户登记。
在这里提醒大家,不同城市不同城区,每个环节所需的备件略有差异,实际办理中,请以本城区要求为准。另外,在某些城市,比如北京,无需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带上资料,同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以办理继承/过户登记手续,但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备件的要求十分苛刻,几乎很难实现不办理继承公证就可以过户的,所以虽然有些城市可以跳过继承公证这一步,但稳妥起见,还是建议大家按照刚才说的三步走流程,这样继承的办理会更加顺利。
最后我们来做个总结,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的房产,如果要办理继承/过户登记,都需要提前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办理房屋继承公证是办理房产过户,领取新房产证的前提条件。办理公证需要携带的资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合法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备件不一定一样。
关于继承的办理我们就说这么多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继承的知识,可以留言告诉我们。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