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卖房需要什么资料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卖房需要什么资料才可以签合同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卖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卖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需要准备个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如果这套房子属于两个人,还需要提供另外一方的身份证原件;
2、准备这套房子的房产证,购买这套房子的发票,准备复印件,同时当初购买房子的合同也要准备好;
3、这套房子还有其他的共用产权人,需要提供另外一个产权人的证明;
4、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如果房子属于两个人,还需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复印件;
5、如果这套房子还有房贷没有还清,还需要提供贷款的合同,同时还需要解除相应的贷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卖房子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个人卖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包括所有权证明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房产所有者的二代身份证、购房时开具的发票及签订的购房合同和一部分特殊材料。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卖房子需要什么材料
卖房子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需要准备个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如果这套房子属于两个人,还需要提供另外一方的身份证原件;
2、准备这套房子的房产证,购买这套房子的发票,准备复印件,同时当初购买房子的合同也要准备好;
3、这套房子还有其他的共用产权人,需要提供另外一个产权人的证明;
4、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如果房子属于两个人,还需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复印件;
5、如果这套房子还有房贷没有还清,还需要提供贷款的合同,同时还需要解除相应的贷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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