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分户需要什么资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分户需要啥材料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分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以下情况可以分户:
(1)年满十八周岁,且自己经济能够独立和父母分开居住;
(2)夫妻离婚且办理了离婚手续;
(3)经过法院批准的,此情况适用于家里兄弟姊妹较多,父母准备分割家产的。
农村分户手续:
(1)准备好个人资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寸照片、独立房产证、土地承包合同等。一些材料可能需要复印件,大家可以提前准备好;
(2)把分户申请表填写好以后,拿到当地村委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再拿到当地派出所相关部门进行复审;
(3)等所有审核通过以后,当地派出所就会给一个新的户口本。
农村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分户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
1、分户人必须能够独立居住,也就是说分户人必须有能居住的地方,也就是独立的房屋;
2、分户人必须能够独立生活,在经济上独立,不依靠父母,自己能够养活自己。
农村分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分户人需要村干部证明、村委会证明;
2、一份按有家庭成员红手印签字证明;
3、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原户口薄、一寸照片。
另外,农村办理分户必须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户口,分户口一般来说都是婚姻关系变更需要去了解的。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下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的相关内容。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1
分户口需要的证件有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是分户协议、居委会意见书、和户主同意分户书。
首先,若是年满18岁和父母分户,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手续是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居委会同意分户意见书、分户协议、户主同意分户书;若是因为结婚分户的,还需要携带结婚证。
其次,分户口应充分考虑分户申请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分户的。
最后,每个地方对分户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联系当地的派出所询问一下具体的证件和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分户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2
分户口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分户申请。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等。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分户口需要的证件和材料: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5、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6、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分户条件: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3
离婚后怎么分户
一、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如果在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迁出时,有一方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且经派出所动员说服亦无效时,则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加盖迁出章,并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
二、离婚分户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
1、若是公房分户,则要提供分户书面申请、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证明等;
2、若是私房分户,则提供分户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其中若是农村地区分户,则要提供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分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一般农村分户所需材料:农村同意分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准备齐全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分户程序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1、《结婚证》;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申请分户需要交验以下材料:1、当事人书面申请;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书;3、村、社证明(证明其经济独立且另灶起伙);4、原房产分割的协议;5、《居民户口簿》
分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根据分户的理由而决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公民因为结婚办理分户手续的,需要带上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若因为居住问题办理分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的可申请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上述证明材料提交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经审核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