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保需要什么资料,刚出生的宝宝办理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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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医保卡需要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其印章;

2、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职工名册;

3、单位办理医保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等。

医保卡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医保卡所需要的资料:

1、当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地税局出具),还有它的复印件,或者是银行收款的电子借记单的原件,还有它的复印件;

2、单位的证明;

3、单位办理医保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还有他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旧的医保卡到本地社保中心换新的社保卡。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旧医保卡去社保中心先提交申请办理社保卡,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旧医保卡。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办医保卡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法律分析】:去社保局办理。办理医保卡所需要的材料:

1、参保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如参保人是学龄前少年儿童,则提供母子或父子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

2、参保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3、参保人所在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上的每一页都要复印;

4、户口本上除参保本人外,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两份;

5、农民工子女参保,还需提供父母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外出务工证明以及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3年以上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低保人员的;

7、属重度残疾(一至二级残疾)人员的,还需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8、属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第五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办理医保卡需要什么材料

办医保卡需要以下资料: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其印章;2、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职工名册;3、单位办理医保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办理医保卡需要什么资料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二、《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疗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注销。

如果是,一般要领取《参保单位登记表》,填写单位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购买《医保电子申报管理系统》,用于录入单位信息和参保人信息。信息录入后,将登记表和已经录入参保人员信息的U盘交到医保所征管科。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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