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户口需要哪些资料,孩子上户口要哪些资料

大家好,关于小孩上户口需要哪些资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孩子上户口要哪些资料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给宝宝上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只有母亲信息的,不需要提供父亲户口本、身份证

2. 带上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没有登记结婚的则不需要);

3. 出生医学证明;

4. 母亲生孩子的病历(非婚生需要提供,婚生不需要提供);

5. 准生证。

给新生儿宝宝办理户口登记时,须父或母本人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哪些资料

给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给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给小孩上户口需要下列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小孩入户口要准备什么资料

小孩入户口要准备以下资料: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新生儿落户口要携带《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会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然后,持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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