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哪些资料,武汉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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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准备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不动产证要哪些材料

办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等。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的时间是交房后的60天内,开发商需要将房屋产权资料送到房管相关部门,由房管相关部门做初始登记,时间周期约20-60天。也就是说,购房者交房后的三个月就可以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上查询初始登记的情况了,或者直接咨询开发商。

第二步:购房者填写《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

初始登记确定完成后,购房者就可以去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了,填好后,需由开发商签字。

第三步:取映射图

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申请领取测绘表,到相关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这一步也是相当重要的,是相关部门确定房屋面积的重要依据,必须出现在房产证上的。

第四步: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物业所在地的区代理机构收取,购房者缴纳这两项费用的发票一定要保管好。

第五步:为领证准备材料

购房者需要准备领取房产证所需的材料,如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结算文件、契税发票等。

第六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不动产权证

购房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办证资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不动产证。还需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2、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根据条例第15条第1款,当事人既可自行到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也可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既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也包括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

在实践中,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因为时间或条件不允许,不能亲自到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就可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以解决燃眉之急。

第三,当事人申请登记除了必须提交申请书,还要提交相关材料,条例第16条第1款对此给出了明确提示,可便于申请人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它们主要涉及:

(1)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为委托代理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

(2)不动产权属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

(3)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

(4)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可以看出,这些材料或由权利人持有,或与申请人密切相关,申请人通常不难获得这些材料,再加上条例也未限制它们的形式,从而不会给当事人增加额外的费用和成本。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一些申请人不了解登记知识,不知道相关专业术语的意思,即便条例列举了上述材料,也不能增加他们的感性认识,仍不便于他们申请登记。

为了消除这种现象,条例第16条第2款特别要求登记机构应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这样就能更细致、更全面地展示各类登记所需的具体材料,以便申请人按图索骥地做好准备工作;

能更清晰、更直观地展示相关文书,也便于申请人正确而迅捷填写申请文书。

目前不少登记机构均采用这种做法,但并不普遍,通过该条款的强制规定,能全面提升登记机构的服务水准,在申请材料的准备和申请文书的填写方面为申请人提供最大的便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哪些资料?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6、议价协议或评估报告(原件);

7、专门材料:

(1)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拔用地或集体用地的,应提交:

A、优先补交地价款的保证书(原件);

B、市政府或国土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原件);

C、属村集体所有的房地产应提交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2)抵押人属公司、合伙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等企业的,应提交董事会、合伙人会议或股东大会 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3)抵押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原件);

(4)抵押人属集体企业的,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原 件);

(5)以共有房地产抵押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6)抵押人为法人的,应提交其对房地产抵押有决定权的组织机构组成的证明文件。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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