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办理产证需要什么资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房产证需要什么证件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包括: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
3、实地调查测绘调查表原件及分层户型图的房屋、纳税证明;
4、已婚人士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
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在现场处理,需要提供私人印章。委托第三人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供双方的私章。未婚购房者应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单身宣誓书复印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办房产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下列证件:1、申请人身份证明;2、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发证办窗口提供);3、土地使用权证书(附图)原件及复印件;4、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证明;5、建设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办房产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变更登记申请表、已婚的需要有结婚证、离婚的需要有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及其他必要性材料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办理房产证需提供哪些资料
办理房产证要提供哪些资料
办房产证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补充协议的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测绘平面图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协议的合同原件,以及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2、所购房屋的测绘平面图原件,由房管局指定的专业测绘公司,出具平面图原件。
3、契税缴纳凭证提供: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单身购房者除外)、婚姻证明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需要提交申请人在市级公证处做完的公证委托或到所在购房城市区域公证处进行公证委托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变更登记申请表、已婚的需要有结婚证、离婚的需要有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及其他必要性材料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办房产证都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来说,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资料,如果是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所需要的是房屋的买卖合同,还有买房人所出具的购房资格证书,自己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一般是需要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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