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号文件(教育民政[2023]1号)精神,我校开展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博士生招收工作。

一、招生规模与考试形式(1)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骨干博士生5名,均为临床医学博士。

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专业: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优势学科和专业情况、民族地区医学建设发展和人才需求,我校骨干招生专业及导师博士生项目如下:

院系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三级学科)研究方向导师骨干计划招生名额008宣武医院

105123

射线照相

神经影像研究

1

010 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05101

内科(呼吸系统疾病)

呼吸道感染及危重症、呼吸内镜介入诊疗研究

1

014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105118

麻醉学

围术期心肌损伤机制及保护策略

1

016 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105102

儿科

小儿呼吸系统疾病研究

1

018 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105115

妇产科

妇科癌症基础与临床实践

1

注:导师姓名请查看原文链接。

(三)考试形式:“报名-考核”制。

二、报考条件(一)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各招生学校“申请-评审”系统(补批)招生程序。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须经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确认骨干项目资格。

(三)报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籍贯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3年以上且报到时仍在该地区工作的汉族考生。

2、原籍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一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西部政策的)等。 6 各省、边境县(市)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候选人。以及在***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上述地区工作3年以上且报到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负责西藏班、新疆班的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人员; “非藏族学生进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在西藏工作5年以上。

(四)毕业后在本地区(单位)就业的承诺。骨干项目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被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对毕业离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非在职研究生,安排回省份毕业生就业部门。研究生档案调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所在省份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三、报考资格审核学生籍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资格的审核和确认。资格审查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学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报名程序及材料提交(一)注册程序和考核安排与我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度(补批)注册时间和流程一致。详情请参阅《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招生简章》及各招生学校“申请-考核”系统。 (补充批次)招生工作办法。

(2)申请骨干计划考生“申请类别”请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按加盖单位《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填写(非就业考生应填写) (省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加盖单位),在职考生按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填写。

(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提交材料。还需提交经所在省、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此表扫描件需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单位信息”-“单位同意申请证明”部分。

五、考核安排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考核方式在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程序中有明确规定。

六、录取(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根据考生期末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体检要求见:010 -30000。

(二)未申请骨干计划的转学考生不予录取;已申请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调整至计划以外的类型。

(三)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在单位签订协议。考生签署协议书后,学校将发出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在职考生报到时不得转让档案、户口本。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骨干项目博士生学费为10000元/人/学年。学制和奖助学金与我校普通项目博士生的要求一致,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一)因申请问题导致考生与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等不良后果的,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经学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重点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得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服务期限;经学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申请攻读骨干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博士生定向协议。学**和服务期间。毕业后,服务年限按照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如以上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要查看附件,请查看原始链接。

原文链接:https://yjsh.ccmu.edu.cn/zsgz/bszs/ee83c9e018ad43ba927ac6dcac289fb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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