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向记者反映:“凌晨两点在轻纺城红绿灯路口附近有施工队不知道在挖什么,挖出了四五米长、三米深的坑,车开着就掉了下去!现在石碶街道等他们上班要说法。”
22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雅戈尔大道与雅源北路交叉口的现场,爆料的网友指着道路中间一个已经被沙土填平的大坑告诉记者:“这个就是昨天晚上的事故现场。”记者看到在道路的正中央,有一个大坑的痕迹,但是目前已经被沙土填平,车辆从这里经过有明显的颠簸。
图为二十二日凌晨的车祸现场。(网友供图)
出事车辆的驾驶员蒋先生告诉记者:“我是凌晨两点多经过这里的,驾驶的是一辆排量1.0的7座面包车。经过路口时,并没有看到任何警示标志,只是看见有些堆起的沙土,当我经过时有一辆工程车正好迎面驶来,为了避让我向一侧打了方向,结果就掉入大坑里,还好人只受了点轻伤。”在蒋先生的手臂上,记者看到了划痕和部分擦伤。
据石碶交警中队民警了解,施工方是欣利建筑有限公司,21日晚事故发生时,工地负责人并不在现场。一位吕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是石碶街道配合五水共治的排污工程项目,这个大坑是因为当时在挖掘时,被一块石块堵住,所以只能从上面打洞,施工完毕后就把洞填平了。我在昨天下午去现场看过,当时是有安全警示标志的,但晚上是否被拿掉我就不清楚了。”
随后,记者和蒋先生一起来到了交警大队。记者在交警大队见到了这辆出事的面包车。前挡风玻璃的一侧已经破裂,反光镜也已经弯曲,车身一侧全是泥土,蒋先生尝试将车发动,却冒出了浓浓的白烟。据蒋先生初步判断,排气管应该已经报废。
在交警的安排下,记者和蒋先生一起再次来到事故现场。工地负责人坚持认为,当时有警示标志,就算在清理时临时撤掉,也有高起的沙土堆,驾驶员不应该没有看到。而蒋先生认为正是因为当时没有警示标志才造成了这场事故。负责处理该事故的朱警官说:“现在责任的认定需要调取当时的监控画面,需要一些时间。”
交警提醒,作业单位如果要在路面施工,一定要在安全距离放置警示标志。如果施工时未设置警示标志,那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施工方将负相应的事故责任。
据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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