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里寻她千百度
那人却在手机暗处”
近年来
网恋被骗的案例数不胜数
但尽管如此
很多人仍心存侥幸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
讲一个网恋小故事
检察官有话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网恋诈骗案件更是屡见不鲜。在此检察官提醒,通过网络交友一定要时刻保持理性的头脑,做到“三不”。
不轻信
不要轻易相信网上所谓的美女视频和照片,不要轻易被感情冲昏了头脑。
不转账
交友时,一定要及时、认真核实对方的身份,不要被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与表面行为所迷惑,陌生网友一旦提出转账请立即拉黑。
不泄露
不要轻易将个人身份信息,家族信息,暴露在微信、微博、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自我保护不能少,涉及钱财需谨慎!捂紧钱袋子,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遭受感情和钱财的双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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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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