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美篇APP,作者:李芳
娘娘出镜,几乎己经成了票房保证。演一部火一部。
初遇孙俪,是《大染坊》中跳海被救,沦落风尘的弱女子,存在感并不强,也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直到《甄嬛传》,娘娘上演女版基督山伯爵复仇,从清新可人的文艺妹子到腹黑狠辣的太后娘娘,一统江湖,将我收复。从此,《辣妈正传》里的俏皮麻辣,《芈月传》里的大气磅礴,我照单全收,再不肯错过。
孙娘娘与邓超生活在一起,逗比特点互相传染,在周莹身上真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电视一开篇,那上窜下跳,坐不安席,睡不安枕的猴儿样,鼻涕往鞋底一抹的邋遢样儿。淑女形象全无,喜剧元素满满,稍嫌用力过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规矩的胡咏梅举止娴雅,没毛病。但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周莹就是是打破规矩,从来不按牌理出牌的一人。
吴骋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人人都称他与咏梅是天生一对。谁知他天性压抑己久,向往自由,并不欣赏青梅竹马的淑女,只喜欢翻墙打瓦的野丫头。
康熙最好的朋友是韦小宝,可能也是这个原由。
一个粗野的丫头,随爹卖艺,流浪,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却因为机缘巧合,嫁给了这世上最好的一个丈夫。
他出身豪门,却又谦逊善良。
他温暖待人,却又不是中央空调。
他包容周莹的一切陋习,欣赏她的灵气与活力。
他 明白会绣花的女人有太多,有经商天分的人却难得一遇。
他没有要求周莹为了自己的面子循规蹈矩,让她去旁听学做生意,给她一个可以自由遨翔的天地。
这样的男人,是暖男,也是伟男。他是真正滋养妻子的男人,百年难得一遇。
我们还没有等来他俩双剑合璧,笑傲江湖,却等来了吴骋第一个领盒饭的消息。
编剧,我寄给你的刀片你收到了吗?
胡咏梅深爱吴骋,但太过痴狂的爱,终成魔障,使她从此一步踏错,步步都错。
吴骋昏迷不醒,吴家人想求胡咏梅冲喜治病。胡咏梅也轻扫蛾眉,淡点绛唇,做好了出嫁的准备。父亲紧锁大门,临时反悔,她以死反抗,忠于爱情。至此,形象都是高大上的,三观都是正确的。
结婚那天,胡咏梅盛妆艳服,雅淡似荷粉露垂,娇羞如杏花烟润。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刻。
穿上了嫁衣都嫁不过去,一拍两散,与心上人擦肩而过。任谁也要恨得牙痒痒吧?
但命运就是如此奇特,月下老人就是要如此安排,你能奈他何?
记者采访胡杏儿,问后期黑化的胡咏梅是不是坏人?胡杏儿评价:她不是坏,只是蠢。
一叶障目,迷失本性。她本来会是个贤妻良母,却为情所困,下毒害人,勾结土匪,嫁给毒蛇一般的杜明礼,终于一蠢再蠢,蠢得无法收拾。
而周莹粗野的外表之下,却有一颗强大,善良,宽容的心。少年丧夫,不久丧子,流产期间被沉塘,打击重重压来,而陷害杀害她的却是吴骋的亲人们。
她死里逃生,没有一丝丝懦弱。当下返回刀光霜剑严相逼的吴家东院,扮鬼吓人,自证清白。
沉冤得雪之后,她没有离开吴家。仇己报,恩未偿。
当时的吴家己经败落,婆婆对她也谈不上多么贴心。留下来的原因,是因吴骋对她一腔深情无以为报,还有公公吴蔚文的临难保护和托印之举。
人活在世上几十年,遇见爱,遇见性都不稀奇。
最难的是遇见了解。
知遇之恩,恩同再造。
从此,周莹勇敢地把重振吴家东院的责任扛上肩头。
掌智慧之剑,立丈夫之志,扬门庭之光,行大义之举。
周莹风霜雨雪,行走江湖。加上天生格局大,气场强。大秦儿女,虎狼之师。对不靠谱的老爹周老四,都是一言不合就一弯心脚踢过去。为商精明,为人厚道。看得人酣畅淋漓。
被父多次贩卖,少年丧夫,家破人亡,遗腹子被亲婆婆推倒流产,自己身负奇冤,被人沉塘。随便挑一样来承受都是让人抑郁悲观的理由。
可是到了她这里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相逢一笑泯恩仇,统统被她强大的内心给消化吸收了,连个泡泡都看不出来。
对吃喝嫖赌的爹,对逼她去死的婆婆,对背叛指证她的王世均,一律原谅。
她每逢大事有静气,与公公的“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一脉相传。这种静是一种内在的平和。吴蔚文来自于自我修养,周莹来自于赤子之心。她一言不合过肩摔,一言不合弯心脚。恩怨分明,快意恩仇,但绝不玩阴的,直道而行。
这一点与胡咏梅对比差别巨大。胡小姐开口便骂周莹是贱人,她采取的报复手段阴险低级,毫无底线,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心胸的狭隘与人格的低贱。
人的高贵不在于多读了多少书,而在于行为。
周莹的行为来自于她天生的仁义,也有她从公公吴蔚文身上学到的诚信,从丈夫吴骋那里感染到的修养,智慧,包容。
人家说嫁人是第二次投胎。
周老四吃喝嫖赌不靠谱,而吴蔚文与吴骋却是周莹人生最好的导师,言传身教,让她传承到了仁义礼智信。
一个好的婚姻,对女人来说何尝不是一所好的学校?
一个女孩选婆家,不一定要过度拜金,却一定要远离心灵贫瘠的人家。
否则这一生你无法得到滋养,还要耗损能量。
周莹自己的能量也的确非常人所及,觉得种鸦片有理,县令下来也照样不买帐。
看到鸦片害死德嫂一家,五十亩地即将收割的罂粟被她一把火烧光。颗粒无收,倒欠佃农50两银子。不计损失,知过立改,坐言起行,这是乔峰那种大英雄所为,没想到周莹这样一个女人做得到。县令赵白石都对她肃然起敬。
担得起天大的责任,才享得到泼天的富贵。
不服不行。
有吴骋这样的珠玉在前,其他的男人如何入周莹法眼呢?
沈星移与周莹,从故事一开篇,就开启了调皮同桌瞎胡闹的模式,类似那种揪女同学辫子,拿圆规刺胳膊的把戏,追求的方式,纯属损人不利己。
一个动不动就要拿鞭子抽你的小男生,和一个千依百顺呵护你的大男人。闭上眼睛都不会选错好吗?
故事发展到中期,沈星移横刀抢夺棉花生意,周莹气急败坏,勒着沈脖子拖他进厢房,沈搬起周莹的腿,摸着绣花鞋逼她坐回椅子上。
如果换两个人,这动作就非常暧昧了。但他俩不然,还是两个同学在疯赶打闹。只觉逗比,不觉柔情。
这俩人展开竟赛,对两个人成长为大商人大有好处,两个人成为好哥们那是一定的,可是我丝毫不觉得他们会成为一对。
星少,我帮你分析过了,一定是你打开爱情的方式不对,相遇虽早,幼稚的你未能把握先机。时光荏苒,又变成了哥俩好。人太熟了,不好下手呀!
电视未完,剧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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