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的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的内容包含以下条款:
第一,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第二,子女抚养的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三,共同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协商意见;
但是,到行政机关申请离婚的必经程序如下: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
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