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口需要什么资料「分户口要些什么材料」

今天给各位分享分户口需要什么资料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分户口要些什么材料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户口分户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分户口需要的证件有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是分户协议、居委会意见书、和户主同意分户书。

首先,若是年满18岁和父母分户,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手续是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居委会同意分户意见书、分户协议、户主同意分户书;若是因为结婚分户的,还需要携带结婚证。

其次,分户口应充分考虑分户申请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分户的。

最后,每个地方对分户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联系当地的派出所询问一下具体的证件和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分户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分户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农村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具体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分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根据分户的理由而决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公民因为结婚办理分户手续的,需要带上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若因为居住问题办理分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的可申请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上述证明材料提交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经审核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分户口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者本人的书面申请;2、申请者本人的户口本;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如果是农村的,要提供宅基证;4、如果是结婚立户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如果是离婚需要分户的,还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5、购房立户的,要提供房屋的产权证以及购房合同及发票。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因婚姻关系变化分户

申请条件: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关系变化申请分户。

申请材料:分户申请、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法院离婚调解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选择办事事项,填写迁移户口申请信息,上传业务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派出所(户政大厅)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收到系统推送的到场办理短信通知后,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辖区派出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核实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因财产分割分户

申请条件:因分家进行分户。

申请材料:分户申请及户内成员协商说明、分割财产后独立的房产所有权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选择办事事项,填写迁移户口申请信息,上传业务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派出所(户政大厅)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收到系统推送的到场办理短信通知后,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辖区派出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核实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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