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房产公正需要什么资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房产公正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房子公证需要的手续: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手续:1、准备以下这些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要带上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填写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核对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签名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签名。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第二十条 nbsp;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该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
第二十一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并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在全国公证管理系统录入办证信息,加强公证办理流程管理,方便当事人查询。
第二十二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
房子公证需要些什么资料
房子公证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需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双方当事人提前草拟好的协议书;
2、至公证处填写有关的公证申请表格;
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相关的材料,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相关的公证申请表格,提醒:房产公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要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理或者是当事人一方进行办婚前财产公证,公证处会不予受理。
3、公证人员现场核对相关公证申请信息;
一般公证申请被受理之后,公证员会针对财产协议的具体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进行确认,在当事人和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之后,当事人需要在笔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公证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可当着在场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进行签字。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房产公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在关于房屋的买卖、贷款、代办等业务时,都会涉及到房产的公证。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相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以及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房产公证所需的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的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没有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者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的材料。
二.提出公证的申请
1.提交了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的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来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者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三.进行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1.房产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办将不被受理;
2.在准备材料时,协议书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证人员审查和修改后,再行签字;
3.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去公证处公证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来进行办理。经过公证的合同或者协议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所以涉及到房地产的各个方面,最后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房产公证需要以下的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护照、法人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房地产预售、销售的,要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房地产担保的,要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