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公积金贷款需要些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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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分享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1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需要申请人及配偶一起前来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2、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的,户口簿上有明确标注的可以用户口簿代替);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购房款首付款收据或者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原件及复印件3份;

6、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还款签约时用)。

异地贷款客户需提供:

1、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6个月的缴交明细;

2、异地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包括住房公积金汇缴所在地、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所在地、购房所在地等不动产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

3、申请人本人或配偶账户交付房款的银行流水和本人及配偶工资流水。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2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卖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拟售住房产权原件和3份复印件。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3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由单位统一转到指定的银行专户内,由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为职工办理本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当切实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应当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核定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3、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买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客户买房若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那需要准备好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当地户口本或有效居留证明(比如暂住证)。若是已婚人士,那配偶的身份证,以及与对方的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也要提供上去。

2.与房地产开发商或上一任房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和首付款收据(若建筑面积不超过九十平方米,最低一般需两成;若在九十平方米以上,需三成;而若是二套房,则首付要求更高,国务院规定不能低于四成,具体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3.银行流水、工资单等收入证明和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意要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及以上,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名下未曾办过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如已办过两次公积金贷款,那无论贷款是否结清,都无法再办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3.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

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公积金贷款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购房合同等材料

2、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及变更页、暂住证或有效居住证明、有效婚姻关系证明、离退休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自有产权住房证明、租赁公有住房证明、贷款还清证明、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二、转让后的房屋契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转让房屋评估书(原件1份)。

四、首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七、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八、工作在县或市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九、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要准备些什么手续和资料啊

一般办理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准备以下的材料.

(1)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原件各1份,外地户口可提供复印件;

(3)非所居住市户口须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原件l份;

(4)已婚者须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1份;

(5)离退体职工须提供离退休证明原件l份;

(6)提供收入证明原件3份;

(7)大专以上学历者提供最高学历证明原件1份

(8)职称证明原件1份;

(9)购房合同原件l份;

(10)预售登记备案表原件l份;

(11)购房改房者提供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复印件1份;

(12)购房改房者提供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复复印件l份;

(l3)购买改房都提供单位所售公房大产权证或确权证明复印件l份;

(14)购集资房者提供集资建房方案复印件l份;

(15)购集资房着提供集资建房方案批复复印件l份;

(l6)购集资房者提供集资建房批复在房改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l份

(17)购集资房者提供首付款在指定管理部专户存储证明复印件1份;

(18)购二手房者提供卖方房屋产权证或确权证明文件1份

(19)购二手房者提供首付款已付证明原件l份;

(20)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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