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办理入户需要什么资料「新生儿入户资料准备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新生儿办理入户需要什么资料这个问题,新生儿入户资料准备什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新生儿入户口要哪些资料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携带的证件: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同时建议办理上户的父母多带几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双方可以自行选择让孩子跟着父亲的户口还是母亲户口,落在哪方户口就要去哪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这个证明需要家长带着事先准备好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的居委会开具;

5、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给新生儿上户口要哪些资料?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儿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的户口簿,携带这些资料去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上户口就可以了。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办理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材料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5、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6、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在孩子出生之后需要办理户口的就要准备好这些材料,才能在派出所成功办理户口。这是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家长在孩子出生后的一个月之内办理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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