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补充批次博士生招生办法

北京科技大学已完成2024年本科直读、硕士及博士学**、“申请评审”三批博士生招生工作。因部分导师合格生源不足,拟启动补充批次博士生补充招生。现将增批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补充批次博士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招生学院指导教师招生专业全职招聘

非全日制学生计划

招生计划备注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400(学历)土木工程1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900(学历)采矿工程1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900(学历)采矿工程1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080600(学历)冶金工程1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080600(学历)冶金工程2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080600(学历)冶金工程2

招收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生1名。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080600(学历)冶金工程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招收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招收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0(专业学位)材料与化学工程11 招收高等研究院特聘博士生2名。自动化研究所

080400(学历)仪器科学与技术1

智能科学技术研究院

0811J1(学历)人工智能科学与工程1

数理学院

0801J3(学术学位)应用数学与工程科学1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0300(学术学位)化学1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0300(学术学位)化学1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0300(学术学位)化学1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0300(学术学位)化学1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0300(学术学位)化学1

经济管理学院

120100(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1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含北京材料基金会

(先进工程创新中心)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含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含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含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含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含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080500(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1

完整版招生计划请查看原文链接。

二、报考条件本次补充批次博士生招生计划采取硕士、博士联合学**和普通招生(申请评审)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含学术学位、工程类专业学位、各类专项计划)》 (https://yzxc.ustb.edu.cn/bssbkzn/bszszc/0fe01b792d6c4866bda0578c6f3ea8fe .htm) 《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http://yjsy.ustb.edu .cn/bszsml/)及各培训单位招生流程(登录注册服务系统查看),检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录取。

三、报考类别及学**方式申请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人事档案将转入我校,户口按有关规定自愿迁入我校。毕业时,将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拔”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报考定向就业类考生(非就业少数民族骨干项目考生除外),录取后不得迁移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籍。录取后,考生及定向就业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训协议。毕业后,他们将获得定向协议就业。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全日制研究生应当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础学**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不得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的时间安排进行脱产学**。申请在我校全职工作的候选人必须在注册阶段提供雇主的同意证明。

注:如果您是培养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如果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必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入学学**模式和就业模式与申请阶段一致,注册后不得更改。候选人必须仔细填写表格。

四、报名程序(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9:00 - 2024年5月9日16: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服务系统24小时开放。网址:http://yjsy.ustb.edu.cn/ksxt。

(3)报名费:200元,网上支付。

(四)申请材料

考生在报名服务系统报名时,须按照《网上报名须知》(报名系统查看)和报名系统“上传材料”部分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士、博士生提供);

2、当前有效身份证件;

3、教育部硕士生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供);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所有取得的学历);

5、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核查报告(所有获得的学位);

6、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正式文件(仅限海外学历学位持有者提供);

7、申请领域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信两份;

8. 课程成绩单(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

9.硕士论文摘要或提案报告;

往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5000字左右的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题目、导师、目录、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创新性结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提供提案报告;未参加硕士、博士学位继续学**的考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学士学位论文摘要。

10、外语水平证明(指专门组织外语考试的权威机构出具的外语成绩单);

11、近5年受到奖惩的证明材料;

12.近五年发表的学术成果(论文、专利、书籍)证明材料;

13、研究计划或博士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或方案应当包括所要研究的科学问题、现有基础、基本思想、研究方法和预期目标等,不少于5000字。

14. 个人陈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对所申请学科和专业的了解;第二,详细介绍我参加的科研活动、学术成果、参加各种社会实践的经历、获得的荣誉、技能等;申请类别为定向就业。候选人还必须包括工作表现摘要。

15、身体健康状况描述(按照申请服务系统下载的模板填写);

16、单位同意申请证明材料(仅向录用考生提供全日制应聘者,在报名系统下载模板);

17、拟报考的培训单位或导师指定的申请材料(在报名系统“培训单位招生办法”中查看);

18、其他能够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19、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

(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无法进入初审(材料审核)阶段。

(2)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版)提交后不予退还。

五、考核与评价考核评价分为材料审核(初审)和综合评价(复试)两个阶段,由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织实施。具体流程、要求和时间安排请参见各培训单位招生流程(报名服务系统查看)。

综合考核阶段,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除应报考的培养单位组织的考核外,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考试和附加2门考试。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各学科、专业附加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六、录取(一)我校将参考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和评价,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结果及综合考核成绩对考生进行综合判断,并遵循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一学位类别下的专业学位博士生,按照学**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序),成绩最好的按顺序录取。

(2)录取阶段,您报考的培养单位将致函候选人所在单位,转交人事档案及实际表现等材料(加盖候选人人事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部公章)档案所在地须加盖印章),全面审查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所有录取的博士生将于2024年9月完成注册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批准后,取得博士生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

七、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及住宿安排(一)学制

本批次招生专业修业年限为4年。

(二)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号(京发改[2013]2587号),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委,我校2024届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3万元/学年。

(三)奖学金、助学金

我校2024级招收博士生奖学金、助学金政策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号文件(院发[2023]42号)的规定执行(若为最新发文,则以最新发文为准)应实施)。

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奖学金制度还包括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校长创新奖学金、第三助学岗位津贴等。此外,学校还设立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中信CBMM吴宝荣铌钢奖学金、山西建邦奖学金、美卓奖学金、金光西南奖学金、泰纳瑞斯奖学金等奖学金。

(四)住宿安排

根据《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校发〔2018〕83号)》号文件精神(如有修改,按最新文件执行),学校为在校学**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京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仅提供入学后第一学期的住宿。一学年的住宿。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类别研究生院不安排住宿。

八、特别提示(一)我院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有疑问的,有权提出质疑并要求考生作出解释或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候选人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逾期未说明情况或提供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参加考试。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报名时,考生须网上报名,并填写本人当前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因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而导致学历(学籍)信息与当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供有变更记录的户口(册)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四)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随时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录取、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取消其报名、录取、录取资格。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取消学籍。法规将予以处理。

(五)考生体检在拟录取程序完成后进行,一般安排在入学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厅[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2号) 。

九、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332484;

邮箱:yzb@ustb.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00083)

(二)培训单位

各培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各培训单位招生流程(报名服务系统查看)。

若本招生章程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本招生规定解释权属于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s://yzxc.ustb.edu.cn/bssbkzn/bstzgg/be07ab4da58e450293f359a5031a63d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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