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显示,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第三中学女老师掌掴学生,学生随即还手打老师,引发社会关注。
网传视频截图
视频中,该老师在教室最后一排与一名男学生发生拉扯,随后该老师抬手扇了男生一个耳光,学生被打后,紧接着还手打了老师一个耳光,此后该老师又欲动手,被男学生抓住头发后殴打数下。
网传视频截图
对此,网友们纷纷评论。有的网友认为老师动手在前,不管发生什么问题都应以教育为主,不该打学生。也有不少网友持相反意见,认为从该男生的行为可以看出平时也很难管教,老师应该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才会动手。
针对网传视频,6月13日海报新闻(报料邮箱:368064845@qq.com)记者电话采访了修水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回复称“暂未收到相关投诉,不了解该情况”。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修水三中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已经和相关的老师、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一起谈过话了,学生当时是一时冲动,目前此事已经处理完毕。
网友:跪着的老师,永远教不了站着的学生!
有网友表示,跪着的老师,永远教不了站着的学生,对不听话、天天捣乱的学生,老师必须以更强势的方式,压制住对方,否则不仅他自己不学习,还会影响其他学生。
其他网友对此,也议论纷纷,“打老师的学生,不是学生,是流氓!”“这个年段是孩子叛逆期,最难管了,老师不该动手的。”“我没看懂学校的回复,他打人的动作多么顺溜啊,还是一时冲动?”
“老师凭什么动手打人,这就是教育工作者的素养吗?”“这谁家的儿子?让我去教训他!”“这个老师的心伤透了,这个学生没人会去管了。”
律师:按照教育惩戒规定 本案应当认定为互殴!
针对此案,头条号作者“蚂蚁说法”@蚂蚁说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之所以说本案是互殴,而不是教育惩戒和单方面的学生打老师,是因为教育惩戒规则有明确规定。
首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2条规定,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教育惩戒,是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而不是故意殴打、体罚或者伤害等等,女老师和男学生发生争执后,含恨出手,不是出于教育目的。
其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12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也就是说,扇耳光,殴打等方式不是教育惩戒措施,且前述行为,是教育惩戒规则严厉禁止的行为,所以女老师扇男同学耳光,应认定为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再次,虽然是女老师先动手,但本案应当认定为互殴,而不是正当防卫或者其它。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女老师扇男学生耳光后,男学生出于本能反应,还击的一耳光,或许可以视为防卫行为,但男学生拽着女老师头发,狂扇女老师耳光,就不是防卫行为可以评价的了,所以本案应认定为互殴。
最后,有网友对学校说的,女老师和男学生和解了,表示不理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具体而言,即便是公安机关介入,女老师和男学生也可以通过和解,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因此,学校出面调解,化干戈为玉帛,也在情理之中。
(零度时评综合海报直击、头条作者@蚂蚁说法、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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