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咬伤二岁女孩

文|一城

在哪里受伤就哪里赔

有危险的地方要做好相关提醒,一方面能避免顾客受伤,一方面也能免除自身责任。

然而提醒到位也没什么用,有些人是怎么都听不进劝说,等到受伤才会知道有危险。

此时又要找场地管理方索赔,抱着我受伤我有理的想法,对方不赔就是没担当。

想要找个理由也简单,你没提醒到位,没说这里会受伤,态度上就不承认自身有错。

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往往把对方惹怒后,想要拿点人道主义的赔偿就更难了。

位于山东青岛的崂山民俗文化村,1个礼拜前有个2岁女童被猴子给咬伤了。

猴子咬伤二岁女孩(从河南到山东看猴子)(1)

王先生是那个女童的父亲,他的老家是河南的,前不久一家三口到山东青岛发展。

趁着还没有去干活赚钱有空暇时间,他和妻子就带着女儿在青岛到处玩。

5月12号到该地方游玩时,他就带女儿去动物园,并让女儿拿东西喂养猴子。

没想女儿把东西塞进铁笼子时,猴子就伸手出来了,把女儿的手抓住咬了一口。

女儿的手指就断了一截,万幸及时送到医院接了起来,医药费已经花了15000元。

本着在哪受伤哪就有责的想法,他认为喂养猴子的管理方也是有责的。

不过多次去找对方协商,对方一分钱医药费都不肯垫付,还说是他的态度不对。

猴子咬伤二岁女孩(从河南到山东看猴子)(2)

记者也和他到了现场查看情况,可以到关猴子的铁笼前的台阶已经被封掉了。

王先生说上回来看猴子还不是这样,可以走台阶直接到铁笼子前去看或喂养猴子。

他看来就是对方心虚了,不然怎么会把台阶封掉。

不过在铁笼子上也能看到,有两个提示猴子危险的牌子,看着已经有些年头了,这两个提示就不是刚挂上去的。

在去找餐厅的马经理询问时,对方却说出了个不同的版本,还找员工出面对质。

当时他带着女儿在铁笼前,女儿就一直哭闹着没停,把猴子闹得上蹿下跳挺烦躁。

员工喂猴时就说了,赶紧把孩子带走,母猴刚生娃经不起折腾,千万不要到笼子前。

猴子咬伤二岁女孩(从河南到山东看猴子)(3)

然而王先生没把孩子抱走,反倒让孩子去喂猴子,这才是受伤的主要原因。

经理也是愿意承担责任,虽然他没到餐厅消费,但是总归是在场地受伤的。

但是他觉得王先生的态度不行,本身家长就有责任,索赔时却还咄咄逼人。

王先生也做了反驳,只听到了赶紧把孩子抱走,不过这也不是事情重点。

重点是员工提醒得不仔细,没有说猴子会咬人之类的,要是提醒了就不会让女儿喂。

不过他也承认家长是有责的,没有及时把孩子抱走,但是他认为责任应该55分。

如今孩子花了15000元医药费,他和马经理各自承担7500元。

猴子咬伤二岁女孩(从河南到山东看猴子)(4)

马经理表示只能出2000元,他只是在这里开餐厅的,猴子是他帮一位田先生养的。

通过电话也联系上那位田先生,对方表示产权是属于百雀林的。

田先生也相当于是个管理方,把场地承包给了别人开餐厅,猴子的相关喂养证也有。

这点也得到了崂山区自然规划局的认可,2005年就办理了猴子的相关证明。

最终经过协商后,田先生人道主义赔1000元,马经理赔偿3000元,王先生很满意该结果。

猴子咬伤二岁女孩(从河南到山东看猴子)(5)

笔者事情总结

带孩子到外面玩,家长还是要长点心,多加注意孩子的行为,少去看手里的手机,出意外就是几秒钟的时间。

以文中的情况来说,家长的责任还是比较大的,文字和口头提醒都有了。

只是家长没有听从劝说,反倒还让孩子去喂猴子,还是一个2岁的女童。

这么小年龄的孩子,就算别人没有口头提醒,家长都应该要注意,至少也得抓着孩子的手去喂猴子,而不是让孩子自己拿东西伸手。

作为家长的责任是最大的,管理方赔偿也只是人道主义,不代表对方就是有责的。

现在不少人也都挺奇怪的,以前没有那么多提醒时,也都知道什么行为是危险的。

如今有了提醒反倒是不懂了,大概提醒一下还不行,还得提醒得很详细才行。

不然就不知道危险在哪里,等到真的出现意外了,又得赖别人没说猴子会咬人。

要我说,做人还是要有点底线,索赔依据也得合理点,狡辩只会让自己成了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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