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的刘老汉持尖刀划伤一名女服务员后,将另一名老汉割喉,还将其双脚脚筋割断……
这起血案发生在去年8月21日早上7时许,大连市旅顺水师营街道一家旅店。
近日,法院对刘老汉的这起案件判处死缓。
老人旅舍内杀死老同学
2017年8月21日上午8时左右,大连旅顺水师营街道一家旅社门前突然发生一阵骚乱,人群中,一名老年男子手中挥舞着带血的尖刀,威胁想要上前的警察和附近的围观者们。
有网友拍下了现场视频,画面中一头发花白男子被民警摁在地上,身旁有斑斑血迹。
老年男子姓刘,在此之前,刘老汉在旅社内,刚刚杀死了自己相识多年且关系不错的老同学王鹏(化名)。
血案因10多年前的一笔借款
这起血案的起因,竟然只是因为10多年前的一笔欠款。
1949年出生的刘老汉家住大连市旅顺口区,近几年,刘老汉患上了脑血栓,由于小脑萎缩导致视力下降。尽管病情愈发严重,但由于手头拮据,一直无钱医治。
刘老汉称,十多年前王鹏妹妹的女儿要出国,于是王鹏妹妹向他借了8000元钱,当时没打欠条,这笔钱也一直没还。刘老汉想把这笔钱要回来去治眼睛。
2017年7月,刘老汉找王鹏妹妹要钱,但对方说钱已经还了,而且当初借的也不是8000元钱,而是6000元钱,还让刘老汉拿欠条出来才肯认账。
刘老汉对此气愤不已,他觉得这事是王鹏出的主意,“我就琢磨再不给钱就弄死他。”
2017年8月21日早上7时左右,刘老汉带着刀前往王鹏的旅社。王鹏仍然坚称已经还钱,于是两人撕扯起来。
店里的一名女服务员上来拉架,刘老汉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先是用刀划伤女服务员,随后用刀连续割划王鹏的脖子,又割断了王鹏的脚筋…
王鹏(殁年69岁)当场死亡,经鉴定,王鹏全身多发软组织裂伤致左颈内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女服务员左上肢软组织裂伤,属轻微伤。
嫌犯被判死刑缓期执行
2017年8月21日,刘老汉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对刘老汉提起公诉。王鹏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59万余元。
辩护律师认为——
刘老汉因治病急需用钱,其多次向王鹏及其妹妹索要欠款未果而心生怨愤,进而持刀杀人,王鹏在案件起因方面负有一定的责任;刘老汉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认罪、悔罪态度,系初犯;同时鉴于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请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
刘老汉因与王鹏妹妹之间的债务纠纷而有预谋地持刀捅刺王鹏要害部位数刀,致其死亡,同时持刀割伤女服务员,致其轻微伤,其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关于刘老汉与王鹏妹妹之间的债务是否清偿,双方各执一词;且此债务纠纷系发生在刘老汉与王鹏妹妹之间,现无证据证明王鹏有阻碍刘老汉索要钱款的行为,故王鹏不存在过错。但本案系事出有因。刘老汉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论罪应当严惩。但本案系因民间纠纷引发,且刘老汉到案后亦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可对其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老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36222元。
宣判后,刘老汉服判。王鹏家属不服提起上诉,要求改判刘老汉死刑,并改判赔偿损失59万余元。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核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老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半岛晨报
编辑:9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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