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4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南漳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件执行过程中曾多次受阻,法院反复调解并两次拘留被执行人,终使赔偿到位。
2021年7月,张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与同向前方行走的路人陈某相撞,致陈某倒地受伤,张某驾车离开现场。经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该案经一审、二审后,判决张某在限定期限内,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38660.49元。因张某拒不履行,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张某送达执行法律文书,但张某拒不申报财产状况,电话关机,法院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执行干警与张某沟通中,了解到其家中大小事务由张某儿子拿主意,遂多次电话联系其儿子了解其想法。
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但张某儿子认为,执行干警应先对其父亲解除司法拘留,待其父亲打工挣钱后还款,言语中并没有透露出想要主动还款的意思。且张某在拘留期间也毫无悔改,拒不申报财产状况,法院再次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一方还在进行拉锯战,但申请人一方已经等不及了。此时的陈某,还在等着救命钱到医院进行第二次手术,且此次事故造成陈某十级伤残,后期还需护理、治疗,必须尽早拿到钱。
执行干警联系张某儿子,告知其父亲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再次对其父亲进行司法拘留,若后续还是冥顽不灵,将面临承担拒执罪的风险。经过近一小时的通话,张某儿子这才真正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立即和家人商讨,尽快给执行干警回音。
这一次,执行干警没有等太久,在添加张某儿子的微信后,其表示因家中困难,能否请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在一起商讨和解方案。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陈某10万元,余下的款项陈某自愿放弃。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张某儿子将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该案执结完毕。
法官表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判实践中,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按交通安全规则行车的司机所占比例不小,造成交通事故后,因家庭经济状况不好,或拒不悔改,在案件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逃避执行,造成被执行人被限定高消费、司法拘留。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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